四川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细则:储能与虚拟电厂参与规则
来源: | 作者:鹏辉力赫 | 发布时间: 2026-03-04 | 6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四川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正式发布,标志着四川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运营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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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储能及虚拟电厂可按时段自主选择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调频市场或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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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调频、备用市场的时段,独立储默认发电计划为0MW,产生的电量按电能量市场相关规定结算。结算采用"日清月结"方式,辅助服务费用单独列示。


低谷调峰市场

独立储能要求充/放电功率≥5MW、持续≥1小时
虚拟电厂要求负荷可调整容量≥5MW、连续调增能力≥30分钟,响应时间≤15分钟。
申报价格限350元/兆瓦时,最小申报单位1MW。
市场出清以补偿总费用最小为目标,按报价由低到高出清
报价相同时,按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燃气机组、燃煤机组优先顺序。


调频市场

独立储能要求充/放电功率≥5MW
虚拟电厂要求调节容量≥5MW、调节速率≥10%/分钟、日调节次数≥50次。
价格上限5元/兆瓦,最小申报单位0.01元/兆瓦。
独立储能可调频容量申报上限为可用容量的100%,下限为0%
虚拟电厂上限为可用容量的20%,下限为0%。


备用市场

独立储能要求充/放电功率≥5MW、持续≥1小时
虚拟电厂要求负荷可调整容量≥5MW、连续调减能力≥2小时,响应时间≤15分钟。
独立储能备用容量申报上限为可用容量,下限5MW
虚拟电厂上限为最大可调节容量,下限5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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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的发布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提供了明确规则和路径,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资源配置为四川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能源清洁转型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