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度的通知》,为储能产业带来明确政策支持与发展机遇。
文件在“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评价”部分明确提出:市场为储能、虚拟电厂等新业态提供发展空间,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带动相关产业链成长,促进就业和能源新质生产力提升。
这意味着储能作为新型市场主体,将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中获得官方认可的发展地位,有利于吸引更多投资和创新力量进入储能领域。
文件强调通过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及容量补偿机制的协同运作,保障电力供应安全。
这为储能项目提供了多元化的收益渠道:
这种协同机制让储能项目可以通过参与不同市场获得稳定收益,提升投资回报预期。
市场通过供需动态定价,维持电价在合理区间波动,保障发电成本合理回收
对不当市场竞争、报价异常等行为有效约束,建立健全信用机制
建立完整的技术标准体系,反映当前电力市场先进技术和应用实践
利用数字化技术实现市场实时监测,提升评价时效性和响应速度
根据通知安排,自2026年起将组织开展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工作,制定市场评价标准。这将为储能等新业态参与市场提供更规范的制度保障。

随着评价制度的实施,储能将在电力市场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